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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信息

重要通知

发表日期:2020-07-03    来源:培训处    浏览:6546次

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下发的《苏州市区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规定》的通知中第三项财务管理的要求,参加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“获证奖补”的培训人员缴纳的培训费标准需与每年发布的《就业技能培训专业(工种)补贴标准目录》保持一致。

特告知学员。

附:《关于明确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》(苏人保培〔2020〕1号)

 

苏人保培〔2020〕1号《关于明确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》.pdf